2008/05/29

正義之前-再看紐倫堡大審

正义之前的圖像正義之前一書中的一個篇章—《通過思考追求符合道德的生活》,讓我重新審視紐倫堡大審。

還記得主審法官離開德國前跟Janning見面,Janning表示他們對集中營一無所知,主審法官只說:「當你將第一個無辜者送入獄時,你便該料到有這樣的結果。」

在「正義之前」中這篇文章主要以納粹軍官的工作歷程為記錄,這位阿道夫‧艾希曼從1938年到1941年,其職責在驅逐德國的猶太人。1941年到1945年,他負責運送整個歐洲的猶太人、波蘭人、斯洛伐克人、及吉普賽人前往集中營。因此其主責鐵路運輸的工作,而在1944年3月15日後,更是在四個月內運送了70多萬的猶太人到集中營。乃至戰爭將屆之時,火車不足以運送為數龐大的猶太人,更命其以步行的方式走向死亡之地。

當中,有匈牙利的猶太人組織用金錢換取猶太人的性命,但是艾希曼這位負責押送的軍官,認為受賄是一種「違背自己良心」的作為。因此,他都照章將猶太人運送到指定地點「處決」。同時,也因為科層制度的原因,他所負責的業務也多半在辦公室進行。也就是說,計算送走了多少「人頭」,與發展出更快更有效率的處理人頭方式,是評估他工作績效的方法。然後這個「殺人的生產線」(這樣說真的很怪),就在每個人盡忠職守的完成分內的工作,成就了歷史上惡名昭彰的事業。
雖然他亦表示,他曾經因為有一次上級要求他提供死亡報告,他因為不忍目睹現場慘狀而提出辭呈。

講到這裡不禁讓我想到中古時期的領主征戰完後,都要分封領土。但是現代化的國家,即便是打仗過後,所有的成就仍歸國家所有,多半無須擔心如何安撫這些征戰的將領。究其因,雖然領主與騎士之間有著契約關係,但是在過去法治觀念尚未發展成熟的狀況下,形式上的契約多半仍是由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來維繫,自然也無法發展出龐大的科層制度。但講到近現代的戰爭,在作戰專業化、分工精細化、制度科層化後,每個人的專業雖然提高了,但是對於事情的全貌也越知越少,遵從的是「依法行政」、「聽令指示」。納粹屠殺猶太人,正是如此。

Janning身為納粹整個系統中的一個小螺絲釘,他僅僅只是負責這個「殺人生產線」的其中一環。在這個高度「異化」的狀態下,他對於他的作為所得出的最後結果(殺人)毫無任何情感的連結,也不會感覺到這些人就是死在他的判決書下。同時也因為在高度分工的情形下,一個猶太人的死亡,這個生產線上的每個角色,僅須為最終的死亡負起千分之一的責任。而這輕如鴻毛的責任,與他們面對的紀律與服從,自然是後者勝出。在法律上最喜歡用這個例子來說明上面的狀況,在一個集水區附近設立四間工廠,政府管制廢水排放毒物不能超過20ppm,否則超過會致死。結果每家工廠都只排放10ppm,最後在集水區附近的居民卻死亡了。原因是所有工廠的總毒物排放量,超過20ppm來到了40ppm,但每家工廠卻都合法。試問,責任歸屬該找誰?

在審判中,Janning獲得無期徒刑,最後也因為美國的偽善而獲無罪,但在「正義之前」所提到的阿道夫‧艾希曼,則是判處死刑。在臨刑前,也許艾希曼會想,我這麼努力為我的「組織」賣命、為我的「機構」負責,而今誰來幫我分擔的我責任?但是貴為人類,自然也應該發現,整個社會制度架構是人制的,必須運用我們的智慧來判斷制度是否出了問題?組織是否靠不住?我的小小判決將造就怎麼樣的結果?這也是為什麼主審法官會對Janning說,「你早就知道結果了」。

在當今龐大科層體制下,我們不可能從小小的位置上綜觀事物的全貌,但是我們必須預先看到未來,就如同下棋一般,哪些地方是禁忌,哪些地方不能碰觸。但是當我們這樣去思考,我們便面對到前所未有的斷裂。就像莎士比亞說的,

「..我們所有的昨天,不過替傻子們照亮了通往墳墓的道路
熄滅了吧,熄滅了吧,短促的燭光!
人生不過是一個行走的影子,一個在舞臺上比手劃腳的扭劣的伶人
登場了片刻, 就在無聲無息中悄然退下;
它是一個愚人所講的故事,充滿著喧嘩和騷動,
找不到一點意義。」

And all our yesterdays have lighted fools
The way to dusty death. Out, out brief candle!
Life's but a walking shadow, a poor player,
That struts and frets his hour upon the stage,
And then is heard no more; it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
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
Macbeth, 1605-1606
Act V, Scene v, line 17 )

因此,不僅僅是阿道夫‧艾希曼,甚至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在身處的環境中,隨時保持覺知—一個制度亦正亦邪,只有當自己知道,並用思考去判斷是否正確之時,才能檢證。因此,若艾希曼還有思考能力的話,他可以想到在他運送的那些人,進入毒氣室的那些人,最後掙扎至死的那些人。這樣,也許他就不會再繼續作為這個殺人制度的幫兇了。

思考是一種力量,而這種力量可以使上帝發笑。當人們開始對身邊所有理所當然事情保持懷疑、好奇、並思考之,不免會經歷一段自己信仰與認知根基的地震。因為,妳將開始思考為什麼我每天要九點起床,每天要吃著巷口同一家早餐店的油條加溫豆漿,每天要坐著同一班公車到學校,然後走一樣的途徑到教室,坐在同樣的位置上。此時,妳將開始發現這一切理所當然,會讓自己覺得荒謬且貧乏的不可思議。因此,思考意味著一種斷裂,一種終止,一種重新回到純粹的自己,一個告別過去沉痾的開始。

有些時候,一切事情是理所當然的。但是當換個環境,卻不見得是如此。好比說「擇善固執」,在現代我們多半會把他當作是「剛愎自用」的同義詞,甚至不知道所應擇的「善」為何。但是,試想這句話是出現在孔子的年代,那個年代的社會氛圍自然都是「善的標準」,自然不會需要「思考」而得到善。試想一個情況,雖然今天我們知道殺人是不對的,但當有一天,殺人的道德標準就像孔子的「善」輕易的亡失了。殺人成為一種流行,因為他不挑戰道德。此時,每個人努力思考而致的結果,就顯得珍貴與必須。思考將我們一分為二,可以自己觀照自己、審視自己。

一個人如果想要維持他的道德狀態,他就得從那種直接行動的狀態中撤離出來,將自己「一分為二」,經過再三遲疑、停頓、反省、觀望之後,才有可能朝向某個真正的道德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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