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9

Judgment at Nuremberg (1961)

身為學習國際關係的一份子,每當看到對於戰犯審判的影片,心中自是先油然而生一陣憤恨,隨即轉變為一股無奈之情。憤恨,乃是基於當權者運用權力置手無寸鐵的百姓如草芥;無奈,則是基於國際上成王敗寇的現實,使得公義永無重見天日之時。在聯合國中,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的設計僅能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係,而且必須是雙方合意都願將訟案送交國際法庭仲裁。那麼一般為我們所知的盧安達種族屠殺及犯人道罪刑的前南斯拉夫總理米洛舍維奇,他們所交付之仲裁單位僅是臨時特設之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並不具有受理案件之普遍性。因此,當初期待的常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是一個任何人都上那告狀,無論對象是人、事、國家,如此公義才能獲得伸張。

然而直至今日,美國仍然堅決反對成立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甚至脅迫其他國家簽訂協議,以保障將美國公民不會被告到國際法院。美國向來以行動保護人權為旗幟,因此國際法院之設置似乎多此一舉,不過這當中也隱含著,美國就是公義的仲裁者。國際間的所謂正義從來都是由勝者決定,美伊戰爭縱使到最後發現海珊並未握有毀滅性武器,但是小布希仍憑藉不對稱的權力與媒體宣傳力量自圓其說,使得這場美伊之戰取得了那麼一絲絲正當性。坦言,世事很少如納粹暴行般可用二分法一分為二,所以若沒有設立超國家的仲裁組織,諸多紛擾只是當權者所操弄得結果,而正義也永無實現的一日。

二戰結束後,戰勝國在紐倫堡設立法庭審訊納粹份子,電影Judgment of Nuremberg便是根據是次審訊改編而成。四名納粹司法人員被控將納粹暴行合法化,當中包括法界翹楚的法官Ernest Janning。美籍檢察官Col. Tad Lawson參與過解放集中營,對於納粹罪刑歷歷在目、對其深惡痛絕,誓要重判四人。德籍辯護律師Hans Rolfe仰望Janning法界聲望及為人,認為他是德意志民族精神象徵,若將其定罪入獄將會是德國的奇恥大辱。審訊展開,雙方唇槍舌劍,主審法官Dan Haywood一邊在法庭內聆聽雙方激辯,另一方面在紐倫堡街頭明查暗訪,並與納粹軍官遺孀Mrs. Bertholt交際,聆聽她的觀點。

審訊過程主力放在兩宗案件,首案涉及納粹強迫為反對勢力絕育的手段。控方證人是當年因父親是共產黨員遭不人道對待而強行絕育的Rudolph PetersenHans Rolfe指出美國一個州便有類似法例,是基於社會安全考量而為某些人強行絕育。他進一步運用當年納粹法庭用以判斷人是否低智商的問題證明Petersen之所以被閹割並非因為共產黨家庭背景,而是他精神有問題。Petersen在證人席上極力否認自己有問題,並指自己被閹割前並非如此。

第二案便是與Ernst Janning直接有關的Feldenstein案。納粹德國為保持種族血統純正,嚴禁德國人與猶太人發生親密關係。猶太老翁Feldenstein被控跟德國少女Irene Hoffman過從甚密,儘管二人極力否認,僅言其為父女之情,但結果Feldenstein被判死刑,Hoffman則被判入獄兩年。Hoffman上庭作證,辯方律師重施故技,咄咄逼人,力證二人有染,以示Ernst Janning只是依法判決而已。當Hoffman崩潰之際,一直靜默不語的Ernst Janning卻站起來嚴詞指摘Hans Rolfe,並坦言審判前已決定Feldenstein有罪,主因為納粹要藉此案殺一儆百。

然而,電影僅只是電影。若深究當中情節安排,諸多部分也許已經喪失法庭中應有之正當性。從在庭訊中播放美國解放納粹集中營之紀錄片,已經可以見得控方透過訴諸情感的方式,讓四名被告處於一種極為不利之主觀認知,但電影卻也未交代影片與四名司法人員的直接關連。不禁令我認為這是導演的主觀意識,想要再一度的將納粹惡行透過電影讓世人再一次見證其殘暴不仁。主審法官離開德國前跟Janning見面,Janning表示他們對集中營一無所知,主審法官只說:「當你將第一個無辜者送入獄時,你便該料到有這樣的結果。」聽上去的確理所當然,但仔細一想便會發現,當初納粹政權是由人民親手投票將權力交付給他們,是否這些真正握有權力的德國人民,也是屠殺猶太人的幫凶呢?

電影的道德觀念傳遞,已是表現的淋漓盡致。不過在最後決定審判時,兩名法官討論案情時尚有帶入法律討論之原則,例如惡法亦法、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但是主審法官,卻僅只是依照其主觀的感情感受來裁定,僅讓其他法官保留不同意見。若從嚴謹的角度觀之,或許電影在戲劇表現的層次稍過強烈了些。

1 則留言:

Sonya 提到...

你看過一本叫做正義之前的書嗎?作者:崔衛平。北京:新星出版社。裡頭有一篇文章讓我對德國納粹的行為有震撼性的理解。若沒有請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