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1

種族屠殺,國際維和是什麼碗糕?

晚上在MSN上找朋友閒聊,「人類為什麼要自相殘殺」,我問。「因為利呀!」「那為什麼會有仇恨?」,我又問。「因為別人搶了自己的利啊!」「為什麼我們什麼都想要?」「慾望」,朋友不假思索的打出這個詞。

種族為什麼要相互屠殺而致滅絕?或許這個問題可化約至,人類為何要手足相殘?孟子云,人有惻隱之心。孔子云,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但是,因為忿懣、憤怒、憎恨、害怕、恐懼,而使我們必須武裝起柔弱的心,用極其殘酷的手段對付我們的同胞。如果說,殺人不是件正道,我們都應該對有感情的事物有惻隱之心。

前陣子,韓國開放狗肉解禁,許多所謂的「衛道人士」開始連署要大家反對這項作為。還記得小時候回老家,家裡的農舍總是養著幾隻小豬仔,每天照料牠們。一天一天過去,最後到了要出賣牠們別離之時,好像心中總有那麼於心不忍。是吧,我們總是在照料過程中跟這些豬仔有了特殊的感情連結。現代我們開始大規模養殖,在金錢的異化與疏離下,這些豬仔與我們不再具有感情的牽扯,而只是宰殺用的商品,只是成就我們人類生存的墊腳石。所以,如果真的要說殺狗不道德、殺人不道德,為什麼今天我們大啖豬雞牛肉之時,我們只是對牠們的肉品頭論足、讚譽有加?是不是這樣,正種下了我們認為殺人也不足慟的惡果?

政大附近的木柵市場,一處幽僻的小巷,過去是日治時期的豬肉屠宰場。過去人們在此宰殺豬肉時,為了感念這些豬隻犧牲牠們的生命,成就人類的生存,在此立一「蓄魂碑」以告慰、感念牠們在天之靈。而今,我們食肉不再有感恩之心,因為金錢的交換性,讓我們與最原始的感情—「生命」,中間的連結就這樣冰冷的切斷。

睽諸人類發展的歷史,本來弱肉強食就是叢林法則。然而,今天我們對於種族滅絕之感觸所以淪為空口白話,正是因為人與人感情的疏離。一方面,在種族滅絕事件當中被影響的人們,攻擊的一方也許是出於害怕、自衛、利益的誘惑,遇害的一方是無辜、無奈、無能為力的,只能眼睜睜的接受。衝突的雙方需要有人介入隔離,讓彼此冷靜,才能從懼怕與仇恨中跳脫出來,驚覺自己手段的兇殘。

我們呢?我們置身事外的人,我們不在蘇丹達佛,我們不在盧安達,我們不在南斯拉夫,我們也只因為事情利不關己,或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就這樣繼續冷眼旁觀而不生惻隱之心。

也許,這正是因為,我們早已習慣了人吃豬、人吃雞、人吃牛,我們已經成為嗜血的吸血鬼而渾然不知、令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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